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我镇所属区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我镇将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点,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主要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所属区域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雪灾、冰冻灾害天气,车辆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况报告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即刻向镇道路安全负责人胡朝云副镇长汇报(电话:628078),并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若如发现有人员伤亡,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镇道路安全负责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的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展开抢险,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向镇党委、政府,县交管和县安全部门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我镇将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员及各部门、民兵应急分队等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车辆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镇综合办人员(汪高峰、余点,联系方式:__)和镇安全员(陈谊,联系方式:__)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由镇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小分队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表1),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雾、雨、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院长陆振球(联系方式:677711)及卫生院所有职工组成,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4、车辆保障组:由镇里的驾驶员(吴升旺:628215,杨建军:660195,王建新:667116)组成,主要负责疏散被滞留的旅客,将他们带到安全的地带,确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滞留现象的发生。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事故大小事态,必要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民兵应急小分队及有关人员要快速反应。
(三)启动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相关救援单位立即赶赴现场。
六、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和医疗救护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事故抢救组应根据现场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当出现雪灾、冰冻灾害天气时,应加强对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必要时可使用应急工业盐清除道路上的冰冻,确保道路通畅;2、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现场治安,并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急救,全力抢救伤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抢救工作。
(四)车辆保障组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滞留人员的乘车次序。
(五)各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指挥部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人员繁多的情况,我镇将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工作,采用拉安全横幅,张贴安全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断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指定专人对各个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德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以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碰撞倾覆事故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系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群众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要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2.1.1应急指挥部
建立广德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作为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1.2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交通运输局局长、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由县应急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农委、县经信委、县委宣传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
2.2机构职责
2.2.1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督察和指导;
(3)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5)组织协调预案演练、业务培训和应急物资储备;
(6)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2.2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县应急办:对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救援初步安排,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并提出启动相应等级预案建议,统筹相关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运送抢险人员和运输救援物资;协助调用危险化学品转运车辆和相关救援设备(吊车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特别是危化品车辆和司机的安全监管;做好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应急车辆通行;协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废弃物;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涉嫌违反相应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3)县公安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综合和研判,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协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现场警戒、现场勘查与交通管制,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关容器的冷却,灾情控制后实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5)县安监局:指导和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专家组,组织协调专家到现场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6)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大气、土壤、水体的应急监测,测定事故污染区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环境污染处置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事态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污染。
(7)县卫计委: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协调受伤害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器材、药品调配及伤员转移和伤亡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参与事故污染特定区域的调查和污染程度测定。
(8)县水务局:负责所管辖水库等区域的污染清除。协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水资源调度及相关案件调处。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10)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提供事故现场中心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监测资料,制作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1至3小时专题预报,为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技术支持。
(11)县民政局:指导协助事发地乡镇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救助等后勤保障工作。
(12)县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调拨、配送,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电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县农委:负责事故对农田污染的监测和受损失种植养殖业的评估,并配合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14)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境内外媒体做好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区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发地乡镇政府:履行辖区主体责任,协助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事故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维护、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办事机构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履行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承担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编制和修订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与措施的落实。
(2)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预测和预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新闻发布和事故评估、调查处理工作。
(4)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落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示、批示;承办相关综合协调、请示报告工作。
(5)承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现场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2)综合专家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学制定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判断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组织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时,调度或征集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7)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提出现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可视现场情况分别设置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技术专家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3事故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作为突发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的依据。
3.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3较大事故(Ⅲ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4一般事故(Ⅳ级)
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或者倾覆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4预防预警
4.1预防管理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预测预警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和时限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接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或险情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应急办。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县应急办接报后根据信息报送的规定,及时报告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知县政府其他相关领导,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宣城市政府应急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5.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6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要求,根据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发生以后即停止,造成危害较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按县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如果事发地跨县行政区,或事故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可报请宣城市政府或市应急办牵头处置。
Ⅲ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发生以后即停止,但还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组织先期处置,然后报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
Ⅰ、Ⅱ级应急响应:适用于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并未随事故发生而结束,有蔓延扩大危险,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此类事故时,报请省政府、市政府牵头处置,县政府先做好先期处置。
6.1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和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调度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先期处置,控制灾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
如事态比较严重,符合下列条件的,迅速向县政府或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报告,要求启动更高级别响应:
(1)已达到较大事故(Ⅲ级)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2)超出本行业应急处置事故灾难能力的;
(3)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政府认为须启动更高级别响应,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应急办报告。
6.2预案启动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县应急办收到报告后,相互沟通确认信息,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认为事态已达到启动预案条件,然后向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预案启动的决定:预案启动建议按上述方式提出后,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及时作出是否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示。
6.3指挥调度
经批准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下达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指令。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如没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发地3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40分钟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30公里至5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1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距事发地50公里至100公里范围内的,应当在2小时之内到达事发现场。同时,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调集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和相关救援设备赶赴事发现场,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一起进行应急处置。
6.4现场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部的指挥长。现场指挥长迅速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和若干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事故现场的所有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长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环境监测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切实的紧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
(1)事故抢险救援。县公安局(或消防)及现场处置的各职能部门在组织抢险时,应按应急救援的原则实施抢险救援。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灾情,在摸清险情,保障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实施救人,然后救灾。在人员得到救援后,再设法用最短的时间弄清事故车辆装载物质的化学成份品种、数量和事故现场状况。现场的应急专家针对车辆装载的物质特性和现场事故状况,迅速提出一个或多个应急处置方案,县公安局及现场处置部门在指挥长的指挥下,针对火灾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征,在应急专家的现场指导下,根据《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详见附件2),采取相应的科学的应对方案实施处置。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进行倒罐过驳作业的,罐车及相关设备由事故车辆业主单位调派,事故车辆业主单位无法调派的,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向相关企业调用。危险化学品堵漏和倒罐过驳作业等现场处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队、事故车辆业主单位和其他应急处置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共同实施。若需要调用特种设备工具,根据现场需要,由县应急办负责协调落实。危险化学品倒罐过驳作业,必须在承压槽车专业人员指导下,在县消防大队现场监护下,由专业倒罐作业人员穿戴好防护用具后进行。
抢险救援现场涉及需要围堤堵截的,由现场指挥长根据环保部门、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合理、有效、科学的措施加以实施。
抢险救援现场牵涉槽罐车翻侧的,由县应急办或公安局交警大队通知交通部门调派吊车前来救援。
(2)现场警戒、现场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县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扩散、火焰辐射、爆炸涉及的范围划定警戒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由专人警戒,除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应急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类的,警戒区内严禁各类火种。同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及时收集现场相关证据。
(3)伤员医疗救护。医疗卫生部门选择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将重伤员护送至指定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4)人员紧急疏散。县公安局会同乡镇(社区)及有关单位组织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有序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应选择安全的路线,尽可能从上风侧离开,并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应组织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视情关闭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直至危险解除。对人员疏散区域,应组织实施治安巡逻。
(5)后勤保障。事发地乡镇(社区)牵头,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与,负责做好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环境污染处置。县环境保护局牵头组建事故现场环境监测队伍,及时对事故现场的及可能受到污染影响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或相关物质的成分、浓度,确定受污染的区域范围、程度;依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控制污染应急处置措施报给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依据监测、评估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环境污染处置方案并指导相关部门、乡镇(社区)组织实施。
6.5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其他次生、衍生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部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县政府,由县政府视情况启动其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波及邻县(市)安全时,县政府立即通报邻近相关县(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经或可能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县政府视情及时报告市政府、省政府请求应急支援。
6.6安全防护
6.6.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靠近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6.6.2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6.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6.8信息发布
按照统一、准确、及时的原则,由县政府办会同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事故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6.9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终止应急响应。
7应急保障
7.1信息技术装备保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保证能够与有关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县交通运管部门建立、维护和更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相关单位应装备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满足应急救援需要。要依托现有资源,合理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特种装备;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
7.2应急队伍保障
以县消防大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7.3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和调集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7.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计委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落实专门救治医院,配备相应药品和器材。
7.5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做好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事发地乡镇(社区)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7.6资金物资保障
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县财政局应建立健全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县交通、住建、水务等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应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县本级常备物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解决;企业常备物资经费列入生产成本。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7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社区)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事故责任人依法承担。
8.2赔付补偿
事故应急处置的物资设备损耗和劳务支出等费用,经调用部门审核后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和补偿。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社区)视情况可先按照管理责任垫付相关应急处置经费,然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讨;事故责任单位不支付经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8.3调查评估
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社区)要成立调查评估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事件处置结束后15日内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县政府(县政府应急办)。
9宣传、培训和演练
9.1宣传
各乡镇(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卫生和应急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规定向员工说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了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程序,掌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
9.2培训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指导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培训相关事宜。每年须至少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应急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9.3演练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定期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演习(可采用实战演习或桌面推演),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附则
10.1监督检查
县危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制定和落实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10.2奖励与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县政府对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送有关部门备案。负责管理与实施,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的预案和保障计划。
10.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县危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10.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县政府有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处,以本预案为准。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3
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特制定《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乐昌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春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确保疏运分流旅客工作安全、及时、顺利完成。
组长:朱长林
副组长:徐建雄、邹日昌、周满新、罗佩明
成员:周卫长、赵英杰、吕丽芬、郑坪英、柏乐琦、
黄慧雄、邓天树、刘强、邝楚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由徐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春运期间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疏运任务的圆满完成。值班电话:5562838。
二、各部门职责
局春运应急办负责《应急方案》的启动、指挥、协调工作。各单位春运应急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按各自职能制定本单位的春运应急预案。
(一)局春运应急办
1.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
2.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执法一股、执法二股
1.严格管理客运站场经营,维护道路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各客运站场经营动态,并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
(三)综合运输股
1.负责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公共交通运力协调和保障,确保全市公共交通的畅通。
2.负责安排应急客运车辆。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客运车辆,疏运各客运站场滞留旅客。同时,及时完成市春运办下达的紧急疏运任务。
(四)地方公路站
1.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防滑链、防滑剂、融雪剂、工业盐重要物资的储备;同时,保持采购抢修物资渠道的畅通,做到抢修物资补给及时,
2.加强破冰机械设备的维护,及时对铲土车等各类重型机械进行维护,确保公路抢修设备的良好状况,随时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可能对公路造成的严重影响。
3.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公路抢修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实施公路抢修,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五)局属其它各单位
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三、应急处置
(一)客运站发生旅客滞留
因发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滞留,客运站场正常秩序出现拥挤混乱的紧急情况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立即报告。客运站场经营者立即向局春运应急办报告,局春运应急办向市春运办报告。
2.客运站场经营者通过广播,讲明旅客滞留原因和调配运力情况,稳定旅客情绪,并引导无票旅客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给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时办理免费退票手续。
3.局春运应急办根据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增派人员维护客运秩序。
4.现有管理力量难以维持客运站场经营者秩序时,立即向市政府春运办申请增派公安、武警人员维护客运站秩序。
5.为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客运站点售票窗立即停止预售票。
(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在遭受冰冻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无法通行情况时,局春运办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运用抗冰物资和调动破冰机械设备对路面进行破冰清障,及时抢通修复中断的公路交通,同时报告局春运办。冰情较严重公路部门难以及时修复畅通时,局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请求部队支援。
(三)事故灾难处置
1.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局春运应急办应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了解道路通行情况,根据道路通行实际,不能及时恢复道路通行的,要引导滞留客运班车返回原发车站场,为乘客办理免费退票,疏散滞留旅客,并向市春运办报告。
2.当客运站场、客运车辆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局春运办报告,局春运应急办、企业要增派力量,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维持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秩序。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经营者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的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船出行。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请市动物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公共安全事件处置
1.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管理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隐蔽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同时,立即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六)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处置
客运站场、客运车辆、旅客等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局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局春运应急办、运输企业等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协助公安等部门实施救护。
(七)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处置
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事件,现场执勤人员应立即向市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协助公安等部门前往现场组织处置。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机构成员名册及通信联系方式,并设立值班电话。
(二)装备保障
各单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要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队伍保障
各单位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规定召集、出动程序,并明确增援组织与保障预案,确保救援抢险快速反应和持续保障能力。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4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 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 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 印永营 王淼 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 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 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 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 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 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 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5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李连杰(公司经理)
副组长:李朝杰(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 员:魏国红
魏鹏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18636309969。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4.应急车辆。公司指定闽G——车作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车辆。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运营车辆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六、应急响应
1.立即抢救。当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本公司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2.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启动预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将情况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6.通信联系。开通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等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7.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8.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七、应急救援结束后处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及要求。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姓名、住址、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九、应急保障体系
1.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并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 组 长:李连杰,联系电话:18xxxxx
副组长:李朝杰,联系电话:135xxxx
成 员:魏,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十、预案演练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一、奖励与责任
1.总结评估。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6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石泉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石泉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石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石泉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驾信息股股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4.审定本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5.负责本县境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汛、防火等)的预防、处置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6.负责收集、处置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对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本县道路运输相关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本县道路运输行业(行业)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保障、演练工作;
8.负责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所长主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泉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主任由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兼任,负责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服务。
(二)应急工作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石泉县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预案,注重积累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材料,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上报请示后做好预案启动工作。
(三)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在石泉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处置队伍。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系统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建立本部门的应急预备力量,包括应急队伍、应急车辆等,平时要着重建立一系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以利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指挥。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与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以保证上传下达,并对各项应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对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要加强防范,平时定期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用水和物资的储备,设置专人专岗,重点安排抢险力量。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应对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活动,宣传和解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援救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7
近年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较为频繁,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影响往往都很恶劣。因此,从业人员懂得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化工领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比较实用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方法,供相关单位参考。
一、爆炸品
(一)灭火方法
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砂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由燃烧转为爆炸。扑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灾时,灭火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处理
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保持相当湿度,报请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一) 灭火方法
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至安全处;对已着火的气瓶使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扑救。
(二) 撒漏处理
运输中发现气瓶漏气时,特别是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处,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将阀门旋紧。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紧急情况时,可用浸过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易燃液体
(一) 灭火方法
消灭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扑救。
(二) 撒漏处理
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一) 灭火方法
根据易燃固体的不同性质,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来灭火,但必须注意:遇水反应的易燃固体不得用水扑救,如铝粉、钛粉等金属粉末应用干燥的砂土、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有爆炸危险的易燃固体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压盖;遇水或酸产生剧毒气体的易燃固体,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烧时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严禁用硝碱、泡沫灭火剂扑救,扑救时必须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温下会转化为黄磷,变成自燃物品,处理时应谨慎。
扑灭自燃物品火灾时也要注意:此类物品灭火时,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时有爆炸危险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与水能发生反应的物品如三乙基铝、铝铁溶剂等禁用水扑救;黄磷被水扑灭后只是暂时熄灭,残留黄磷待水分挥发后又会自燃,所以现场应有专人密切观察,同时扑救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
扑灭遇湿易燃物品时也应注意:此类物品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将未燃物品从火场撤离或与燃烧物进行有效隔离,用干砂、干粉进行扑救;与酸或氧化剂等反应的物质,禁用酸碱和泡沫灭火剂扑救;活泼金属禁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应用苏打、食盐、氮或石墨粉来扑救;锂的火灾只能用石墨粉来扑救。
(二) 撒漏处理
上述三类货物撒漏时,可以收集起来另行包装。收集的残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抛弃。对与水反应的撒漏物处理时不能用水,但清扫后的现场可以用大量水冲刷清洗。
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一) 灭火方法
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扑救时应佩戴防毒面具。
(二) 撒漏处理
在装卸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或操作不当,造成氧化剂撒漏时,应轻轻扫起,另行包装,但不得同车发运,须留在安全地方,对撒漏的少量氧化剂或残留物应清扫干净。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一) 灭火方法
扑灭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灾时应注意:氰化物发生火灾时,不得用酸碱灭火器扑救,可用水及砂土扑救;灭火人员扑灭毒害品的火灾时应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扑救时尽可能站在上风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处理
固体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扫集后装入容器中;液体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应用棉絮、锯末等松软物浸润,吸附后收集,盛入容器中。
七、腐蚀品
(一) 灭火方法 无机腐蚀品或有机腐蚀品直接燃烧时,除具有与水反应特性的物质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扑救。但宜用雾状水,不能用高压水柱直接喷射物品,以免飞溅的水珠带上腐蚀品灼伤灭火人员。
(二) 撒漏处理 液体腐蚀品应用干砂、干土覆盖吸收,扫干净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时可用稀酸或稀碱中和。中和时,要防止发生剧烈反应。用水洗刷撒漏现场时,只能缓慢地浇洗或用雾状水喷淋,以防水珠飞溅伤人。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8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为加强领导,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颜建程副组长:刘凌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电话:XXXXXXX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二、职责分工公司经理负责预案的签发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9
为之后20xx年过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过后,走得之后,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之后生活过后正常运输,特之后本预案:
一、组织之后,确立领导小组
为之后我县20xx年之后国庆节假日期间过后运输之后,保障组织过后,我所之后道路运输领导小组:
二、运力保障
之后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之后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之后,结合客运站过后运行之后,安排3辆客运之后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之后作为我县客货之后的过后运力,货车安排之后具体如下:,以备之后时过后调度指挥。
三、加强之后管理
(一)之后开展隐患排查。班线之后、旅游客运、维修之后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后,认真做好过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之后技术状况、车载安全之后设施过后、驾驶员之后和培训情况、卫星之后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之后出的过后要强化之后、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过后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之后培训教育的过后员和之后安全应急设施过后配备不齐全、安全之后状况不合格的过后一律不得之后营运。
(二)之后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业在过后务必对之后驾驶员开展一次有之后性的过后生产培训之后,要结合道路运输之后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之后灾害或突发情况的之后处置操作过后,加强对之后人员的过后培训,进一步提升之后人员的过后操作技能和之后处置能力。
(三)之后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之后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之后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之后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之后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之后、绕道运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之后通行条件的过后,坚决不得之后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时向之后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之后员将车辆停放到之后地带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之后线路运行。
(四)之后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之后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之后,对重点线路要实行之后候、全过程过后监控,及时发现和之后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之后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之后隐患及过后苗头消灭在之后状态。超长线客运之后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之后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之后夜间22时至次日之后6时过后三级以下(含)之后公路。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10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全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运输保障组(设在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
组长:副组长:
联系电话
各县区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工作职责
各县区运输保障组织要在同级“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县区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本县区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各级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治超”领导小组报告。服从“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和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按照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分为相应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产成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黄色运输保障紧急预案是全市大部分县或汉台区出现上述市场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市交通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由市“治超”领导小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后,县区交通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四、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车辆要求。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10万人口以下的县,应配备5辆5吨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0万人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5辆。各县区交通局启动道路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市上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收缴。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要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或车辆不足,应向市“治超”领导小组提出支援申请。
(二)人员要求。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五、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报告
各县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内容:物价上涨及运力下降的幅度、本县区运力异动情况、需要市级支援的的申请要求及特别通行证的数量。
六、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在派出5辆及以上车辆或执行统一任务时,应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的由县区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执行基本运价,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应急运力分配指标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市局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贻误时机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县区应于每日16时前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情况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11
20xx年汛期将至,为应对汛期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工作。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增多时,引发中小洪水频发,公路易发生水毁塌方,影响车辆运输安全。因此,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汛抗洪及抢险措施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做好防汛准备
区运管所按照“统一指挥、人人参战、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各企业结合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修订完善本企业抗洪抢险预案。落实抗洪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做到一旦出现重大汛情险情,快速组织人员、车辆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中。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汛期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3、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决定。
4、督促、检查汛期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客、货运输企业要对抢险车辆实施统一管理,保证车辆能够随时投入抢险,并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应急处突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突发事件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维修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抢修队伍,备齐必要的设备和配件,确保抢险车辆在抢险中的顺利运行。
3、要根据“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能职责,客运汽车站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特别是恶劣天气不出站的规定和客运车辆在三级及以下公路22时至早上6时不准夜间行车的规定。运输企业有针对性地对驾驶员开展汛期安全驾驶专项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三)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1、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在组长带领下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和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及时组织现场施救,安排车辆运送伤员,就近医院抢救,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尽快恢复运输正常秩序。
3、客运企业要组织应急储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4、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汛期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第一责任,要层层建立汛期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各成员单位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上报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危害程度、损失情况以及伤亡情况,准确详实上报,切忌误报、错报。凡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保障信息畅通。设立“汛期”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当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确保24小时个人电话畅通,及时准确传递防汛信息。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确保道路运输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道路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运输以及重要客、货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运管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州(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运输厅责成的,需要由省运管局负责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运管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
本预案指导各州(市)地方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1.6应急预案体系
云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由省级、州(市)级、县(区)级、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保障体系组成。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分析。
3.2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
3.3善后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4.应急保障
4.1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应急运力储备规模和相关要求。
4.2资金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办公室要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4.3后勤物资保障
4.4应急值班及信息沟通
应急预案启动后,省运管局应急办和事发地应急管理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通信指挥畅通。
4.5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气象、通信、地震、安监、民政、国土、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各类预案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总结、完善预案,锻炼提高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5.2宣传和培训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5.3奖惩与责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云南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教授和处置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物资经费、处置力量等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20xx年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分管相关生产业务的副局长、局属各中心负责人。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股。由安全监督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审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政策、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局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道真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三)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道真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由县政府应急机构统一指挥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服从现场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局属单位负责处置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局属单位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工作。
(五)负责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应急经费预算,统一调配人、财、物和其他资源。
(六)除履行好职责规范要求外,积极配合和协调县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落实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组织起草、修订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
(三)指导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宣传、培训、演习。
(五)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六)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第八条局属各中心职责
组织或参与所管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按规定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局属相关股室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会同局相关股室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监督股: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参与协调交通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规范的制订和负责送审报批工作。
(四)工程股、养护股:参与交通建设施工、公路养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和事故责任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财务股: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投入,协助办综合公室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条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参与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责任调查工作;根据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设备、人员、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事故报告机制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道真县交通运输局,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积极开展现场自救、互救行动。
事故发生在异地的,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获知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当地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了解前期情况,协助当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和后期工作事宜。
(二)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情况、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环境情况。
2.事故及险情的控制、已经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事故险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如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当报送事故车辆的类型、车况、核定座(吨)位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始发情况、货物名称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4.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5.道真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及其他物证等。
第十三条应急响应
(一)在接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并立即安排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好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事故现场如遇国家或县政府统一指挥时,局应急机构要与相关单位派出的应急救援处置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领导,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救援。组织领导要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传达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与协调
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在接到各级政府或上级事故信息的指挥命令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事故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一)传达县政府和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协调、配合、指挥分管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并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应急力量及各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动态。
(三)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动态,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的实施方案。
(五)调集运输行业的运输力量,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救助
(一)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所在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或事故影响区域范围扩大的,要按规定通过事发地政府请求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必要时,可以请求政府征调社会力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行动。有关单位和个人,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或应急事故单位的请求,经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同意,可以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第十六条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应急结束
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经停止,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耦发灾害发生,经负责处置的应急机构现场检查,由县人民政府决定结束应急行动,终止实施相关预案,应急救援撤离现场。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或人员工作变动,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县交通运输局。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接任人自然为责任人,因特殊原因未达指挥岗位时,应按本预案规定的岗位顺序自动替补人员承担责任。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通畅、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系统内外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大量人员需要疏散转运、重要物质需要运输,需要交通运输部门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以及交通运输保障需求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全市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应急管理机构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指事态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或市应急管理机构调度市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企业调度有关资源,必要时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通行业稳定、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相关科处室、基层单位和企业能够处置的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管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及三区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出租客运等交通运输领域所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和“一岗双责”的应急管理体制。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全面规范和健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系统内各行业各单位的专项预案,建立统一指挥、专项负责、责任到人、处理得当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模式,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联动协调制度,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应急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市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市局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局属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
(4)重大活动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等重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制订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机构包括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应急工作部门、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见附件1。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政策、规划;
(2)决定启动与终止应急状态和应急处置行动,处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
(3)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请求,指导、协调县(区)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
(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应急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局应急办主任。
局应急办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修订市交通运输局总体应急预案;
(2)指导、监督市级交通专项应急预案和县(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
(3)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4)指导、监督各类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
(5)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按规定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有关突发事件情况;
(6)统一负责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
(8)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3应急工作部门
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业务部门包括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分别负责对口业务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建立预警机制,收集、分析、提供预警信息;
(2)建立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数据库;
(3)编制、修订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按照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
(5)承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2.4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是在事件发生地成立的临时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等级和类型,由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指定成立。
2.5 专家组
专家组由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专家组成,为非常设应急咨询机构。其职责是提供有关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及应急行动的咨询和建议。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负责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搜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对高风险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类型和规模、所需要的应急力量等,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运输场站、铁路、公路、民航设施,运输场站、铁路、公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公路、民航客货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城市出租客运,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等。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按照预警级别的划分,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由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部门监测到的可能引起交通运输事件的预警信息,按照规定的级别和权限及时报告。
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并经核实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I级、II级、III级突发事件,事发地交通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3.2.2信息发布
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级别,分别由各级交通应急机构组织新闻发布。
3.2.3先期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事发单位在发现或接到社会公众报告的突发事件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3.2.4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特别严重事件(I级)、严重事件(II级)由省交通运输厅报省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预案。
较大事件(Ⅲ级)由市交通运输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一般事件(Ⅳ级)由区县交通运输局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响应,同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除Ⅲ级预警或应急响应外,市局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响范围等,还负责处置如下突发事件:
(1)特别严重事件(I级)、严重事件(II级)(根据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部署协助处置);
(2)较大事件(III级);
(3)根据县(市)应急机构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交通局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预测可能发展为较重、严重或特别严重的事件;
(4)根据县级应急机构请求,需要交通运输局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
(5)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
(6)交通运输局认为需要处置的其他突发事件。
3.2.5应急救援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应急工作以属地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请示拟采取的行动;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赴现场;
(3)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4)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5)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预案后,局应急办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信息;当突发事件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置时,局应急办可派出工作组或在现场设立应急工作组;局应急办可根据需要,组织调用跨县(区)间的应急运力,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3.2.6应急结束
由局应急办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3.3善后处置
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员需要安置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3.4调查与评估
局应急办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恢复和重建的建议、责任单位奖惩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企业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局应急办。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补偿
由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应急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
(2)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
(3)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4)其他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被征用物资单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资单位的记录给予补偿。
4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工作。
4.1应急队伍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组织一批年富力强、技能熟练、素质较好的员工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2应急运力保障
局应急办、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工作业务部门包括市铁路交通和民用航空发展服务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等单位,要综合各主要交通运输企业单位的交通运输工具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能够满足应急调动各种运力的任务。
4.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4.4应急经费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每年要安排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
5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
局应急办要督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5.2培训
局应急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
5.3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应急机构要定期组织预案进行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6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道路运输应急预案15
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中的道路运输应急工作,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区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畅通、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二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务中心成立由xx主任为组长,副主任xx为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综合运输股、计划建养股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xx年雨雪冰冻天气道路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运输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全区道路运输行业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及道路冰冻期间旅客大面积滞留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分工
( 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春运保畅通和安全运输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并收集整理道路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 二 ) 中心各股室、二级机构:跟踪了解辖区内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企业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按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辖区道路通行及停班停运等工作情况。
(三)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对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确保雨雪冰冻天气道路运输安全。加强对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区域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确保线路畅通,车辆运行安全。
四、应急准备
1.组织做好值班备勤,实时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变化情况,每日实时掌握我区与相邻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信息。研判对道路通行的影响,确定恶劣天气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通行道路。
2.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的影响,及时向相关运输企业发布恶劣天气息和春运道路通行信息,建议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班次,安装防滑链,避免夜间通行道路结冰路段。提示、引导广大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减少驾车出行。
3.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人员、车辆及物资,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区要迅速健全应急保障救援分队,完善运输保障车辆计划(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见附件),检查补充各类抗大雪及冰冻所需要的物资、器材。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道路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堵塞现象,及时向市道路运输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益阳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务中心应急办公室每天汇总有关道路通行情况,及时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