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天气应急预案(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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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暴雪天气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合集15篇)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市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刘德英局长为组长,陈贤康、俞之伟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2、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3、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4、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5、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6、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7、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8、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9、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10、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2、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3、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4、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5、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2

一、适用范围

全镇范围内因寒潮及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引起的有可能给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影响的各类问题。

二、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低温雨雪天气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三、工作部署

1、加强监测预警和宣传引导。根据上级部门的检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降温、雪灾、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同时充分运用“村村响”广播、LED、短信等方式,发布寒潮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知识。

责任领导:陈霖、钟和

责任单位:党政办、安办

2、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通畅。把保安全、保通畅作为首要任务,针对低温雨雪天气影响重点区域,增加保障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公路设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加强警力调配,维护交通秩序,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及时处理交通拥堵和道路安全事故,必要时暂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责任领导:刘峰、郑玉光、龚锦雄、钟和

责任单位:各村、派出所、道安办

3、确保电力通信正常运行。要加强输电线路和重要输变电设备的巡查,及时采取除冰融冰措施,防止因输供电中断造成大面积长时间停电现象,确保群众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

责任领导:郑玉光

责任单位:供电所

4、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防冻措施落实,重点做好猕猴桃、高山蔬菜等农作物防冻,确保农作物顺利度过雨雪冰冻灾害。组织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网巡查维护和应急抢修工作,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食安办要联系洋中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林业站等部门要组织做好农作物、林果苗木花卉、水产畜牧防寒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责任领导:郑玉光、周昌红、钟和、雷郑延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水利站、食安办、林业站

5、切实做好救灾准备。要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防寒保暖工作,把御寒物资第一时间送到需要的群众手中,确保安全温暖过冬;要第一时间收集掌握灾情,积极筹措储备御寒物资并作好统筹调度,确保防寒及救灾物资随时调度使用;要加强对年老体弱、孤寡老人的关心关怀,加强慈善幸福院、孝老食堂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确保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在院老人等服务对象安全过冬。

责任领导:周昌红、钟和

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安办

6、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地、交通客运、危化品企业、旅游等安全工作措施,加强用火、用油、用电、用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防止取暖引发火灾、煤气中毒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到应急救援预案、队伍、装备物资“三到位”,随时做好应急处置救援准备。要做好寒潮重点影响地区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警示、游客劝返、紧急疏散和救援救灾工作。各学校要做好学生御寒、视情停课等工作。

责任领导:郑玉光、钟和、雷郑延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安办、道安办、各学校

7、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的弦,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坚持防疫防灾两手抓两手硬,落实预案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

责任领导:陈霖、钟和、郑云彬

责任单位:各村、食安办

8、强化值班值守和指导督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在岗在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信息上传下达,遇重大险情和灾情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工作信息的报送,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效率。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积极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次生、衍生灾害带来的损失,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依据《葫芦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此应急预案适用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及所辖海域发生的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求助、灾后恢复与重建活动等。

1.3工作原则

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损失;坚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众志成城、团结一致、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风险分析

2.1地理位置、气候

葫芦岛市地处辽宁省西部,依山傍海,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9°12~121°02,北纬39°59~41°12之间。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各地年平均气温在8.2-9.2摄氏度,年平均最高气温在14.3-15.1摄氏度之间,年平均最低气温为2.3-4.0摄氏度,葫芦岛地区平均降水量在560-630毫米。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7-8月份,冬季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3-4%。

但是近年来,在全球气候环境日益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极端暴风雪气象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在部分地区仍然较为突出,本市发生暴风雪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2.2暴风雪极端天气危害

2.2.1葫芦岛市暴风雪极端天气危害辨析

2.2.2暴风雪灾害的主要危害

根据我市暴风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暴风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暴风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使用安全。

(1)葫芦岛市为沿海城市,冬季气温低,遇寒流时暴风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暴风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行业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导致房屋、车棚、广告设施、店招店牌、树木等受压倒塌。

(3)葫芦岛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理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暴风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暴风雪灾害易造成供水、供热管道冻管破裂,影响正常供水供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会造成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燃气使用量增加,可能造成燃气供应不足。

3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市政府成立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

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葫芦岛市军分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电局、葫芦岛市气象局、葫芦岛海事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武警葫芦岛支队、综合执法支队、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葫芦岛火车站、葫芦岛北站、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省政府支援项目等。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

3.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制定、传达、发布指挥部的指示和指令;协调指挥应对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收集、发布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对进展情况;必要时,商请驻军部队、武警参加应急救援;必要时,代指挥部发布命令,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职责: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灾情严重时,发布通告,要求建筑工地、海上、高空、露天作业一律停工,危险路段、旅游景点、文博单位、娱乐场所一律关闭;学校、幼儿园、线下培训机构一律停课;长途客运(校车)、危化运输、货运码头一律停运;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出行,商户非必要不经营。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应急救援组、灾情评估组、宣传报道组、综合信息组。

3.3.1应急救援组:负责协调指挥,调配物资,处置突发险情,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发布灾情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调动驻军部队、直升机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政府办、葫芦岛市军分区、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3.2灾情评估组: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评估和上报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3宣传报道组: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管控网络舆情。(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3.4综合信息组:负责组织会议、领导讲话,起草发布命令指令等文件,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报告。(市应急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3.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及时传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工作;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与灾害相关的高危行业生产安全预警和向本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预警预报,检查监督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做好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暴风雪灾害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播发暴风雪、大风、道路结冰、路面管控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信息;协调发布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引导企事单位、社会公众做好暴风雪天气的防范和应对;宣传市委、市政府应对恶劣天气的部署情况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对措施;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市发改委:负责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做好暴风雪灾害期间的生活保障计划,及时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要停止成品粮轮出作业;组织人员做好道路融雪和积雪清扫工作;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市教育局:负责根据暴风雪预警,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通报相关信息,督促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对重点部位进行防护、加固,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根据灾情及时调整教学工作,按照指挥部指令和实际情况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等安全措施;加强对校车的运行安全管理;协调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防雪除雪工作;负责受灾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掌握我市相关救灾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紧急生产任务;协调市内移动、联通、电信、铁塔等通信运营商,加大对暴风雪前和暴风雪灾害期间的通信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做好对雪灾损毁的通信设备设施的抢险和恢复工作,极端情况下对全市救援工作提供通讯应急支援;保障通信畅通;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供应。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实时监控,及时发布交通指引信息;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及时指挥疏导行驶车辆;暴风雪灾害发生后,要加强辖区的治安巡逻和交通疏导;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必要时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关闭高速公路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积雪结冰路段,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受灾人员的转移救助和参与高速公路应急救援及救助工作;及时收集并上报灾情。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做好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全力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收留救助工作;重点对无保户、低保户、鳏寡孤独、痴孽呆傻、燃煤取暖户巡查救助。

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工作;根据指挥部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筹措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应急资金保障;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发布海洋预警信息的监测和预警;加强管辖领域、单位和人员对暴风雪灾害的安全防范,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暴风雪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应对处置提供服务;加强所属人员对暴风雪灾害的安全防范,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力量整合、协调大型除雪机械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尽快恢复城市交通;负责加强保障城镇供热、供气、公交等公共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和恢复因灾损毁的供热、供气、公交等公共设施;督导户外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做好人防工程因暴风雪灾害引发突发事件的防护和救援工作;指导结建人防工程和在建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因暴风雪及冰冻雨雪灾害引发突发事件的防护和救援工作;督促、检查、上报各部门和单位除雪任务完成情况。

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及时通知商户关好库房门窗,紧固室外搭建物;会同有关部门对危房、险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大厅等场所以及广告牌匾、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确保安全无事故。

市交通局: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后,负责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到达除雪现场,及时清除普通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负责对普通公路上被困人员和车辆实施紧急救援和救助;负责做好融雪剂、防滑料等物资的储备;建立健全除雪防滑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和应急保障车辆数据库,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好除雪设备、运输车辆等设备的'调试与检修保养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管控相关国道、省道公路;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估。

市水利局:负责已建、在建河堤防、闸坝、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的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城区居民供水保障,加强对全市供水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对供水设备、设施的应急抢修和恢复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畜牧业、水产养殖、设施农业采取必要的防寒除雪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分析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指导农民、种养殖业户和畜牧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组织对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做好对渔船进港、防浪、避浪防御和救援工作;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和上报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市场的监管和货源的组织、调运平抑物价,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

市卫健委:负责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派出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受灾地区和临时安置点,对公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指导,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协调各级各类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医疗救治专业机构对滞留高速公路人员、灾区现场及临时安置点因灾致伤人员的救援、转送和现场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协调对所监管企业做好应对暴风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和救助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暴风雪及冰冻雨雪灾害发生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救助工作。

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向本行业发布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专业力量实施对因暴风雪灾害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和紧急救助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全市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信息,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情严重时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葫芦岛海事局:负责所辖海域水上交通监控管制;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及时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履行葫芦岛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力量对海上遇险人员和船只参加搜救行动。

高速公路葫芦岛分公司:积极配合公安高速交警部门封闭高速公路;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气象预报)后,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到达作业现场,及时清除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高速公路,高速干线畅通;负责对高速公路上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和救助,做好必需的食品、饮水、药品和汽(柴)油等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及时上报灾情和总结评估。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暴风雪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救助工作。

葫芦岛军分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根据灾情和指挥部决定,协调驻军部队参加救灾工作。

武警葫芦岛支队: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挥所属部队支援地方参加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葫芦岛火车站、葫芦岛北站:负责组织辖区铁路系统抢险救援救助工作;组织力量及时清除铁路道口、车站等重要路段积雪,保证列车正常运行;及时安置和疏导因列车延误滞留的旅客,维护铁路的正常秩序;及时恢复铁路交通运输和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输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

国网葫芦岛供电公司:负责葫芦岛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电力设施巡查和电网运营监控;组织专业力量及时对受损电力设备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负责保障全市境内的信息畅通;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及时恢复雪灾损毁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各县(市)区政府,在接到暴风雪灾害预警(气象预报),特别是灾害发生后,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照本预案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防范和应对暴风雪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屯)按照“各扫门前雪”的惯例积极组织群众扫雪、除雪、减灾通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全面检查和整改,防范暴风雪灾害可能导致的次生、衍生危害;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上报受灾情况;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做好因暴风雪灾害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上述各成员单位在此预案基础上,结合本单位任务的实际,分别编制修订各自领域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的部门应急预案(或者处置方案),各个部门预案应与本预案有效衔接。

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2物资储备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和物资,为城市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及除雪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求。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应急部门应储备棉帐篷、棉被、棉衣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信部门应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4.3应急联络

在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期间,各级应急指挥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律在本地区值班值守,分管同志全时在岗在位;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建立与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机构等的通信联络数据库,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做到即时联系,通信畅通。加强信息报送,遇有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指挥部指挥处置,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4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海事、高速公路、通信运营企业及住建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4.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农业农村、海事、电力、通信、铁路、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5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暴风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5.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持续降雪,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5.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6应急响应

6.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主动处置;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周密部署,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军地联合救援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6.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6.3应急行动

指挥部依据气象预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并发布应对命令,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就位,做好应对准备。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气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时间进驻指挥部办公室。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防暴风雪各项应对处置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暴风雪灾害发生后,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本县(市)区政府应急预案,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6.4响应终止

暴风雪及灾害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市委宣传部和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对外和对内发布。

7灾情报告和评估

7.1灾情报告和评估的责任单位

县(市)区政府是暴风雪灾害评估报告的责任单位,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健、应急、文旅广电、气象、海事、通信、铁路、电力等部门和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7.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7.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灾区政府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8.2应急、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8.3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8.4水利、住建、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做好灾区供水、供热、供气、供电、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8.5市工信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8.6发改、商务、市场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8.7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有效措施,监测、预防、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8.8卫健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卫生场所的恢复工作。

9附则

9.1奖励

9.1.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1.2对因参与暴风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9.3.1本预案是市政府防范和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预案管理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报辽宁省府应急管理厅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9.3.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报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9.3.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应当制定暴风雪灾害应急行动方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9.3.4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9.3.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省(区、市)发生的,对我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由省政府决定成立安徽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临时,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应急救灾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相关副秘书长、省应急厅主要负责同志、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负责同志和武警安徽省总队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省应急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人防办、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能源局、省药监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安徽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安徽银保监局的负责同志。

省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灾害防御及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请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驻皖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给予支持;建议或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为省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厅长兼任。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负责提请省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临时指挥部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1)省应急厅: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省委、省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2)省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组织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及时对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3)省委网信办:组织开展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过程中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及时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协助开展网络应急处置工作。

(4)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指导各地做好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灾区价格监测,保障灾后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5)省教育厅:负责部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6)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参与协调救灾装备,落实省级应急药品储备,协调企业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做好隐患排查。

(7)省公安厅: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遇有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视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8)省民政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协助有关部门,加大街头流动救助巡查力度,劝导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管理机构的救助服务;对老年公寓、福利院等服务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9)省财政厅:配合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核查、评估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应急部门申请救助补助资金。

(10)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因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提出应急防治措施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供气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指导各地做好城市道路积雪清除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12)省交通运输厅:及时指导协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畅通;指导国省道路沿线政府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上被困车辆、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及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13)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4)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5)省商务厅:负责保障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16)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做好景区人员疏散和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17)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18)省国资委:督促指导省属企业按照省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19)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救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省广电局:负责组织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损坏进行抢修保养,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报道抗灾救灾中的感人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弘扬正能量。

(21)省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林业生产。

(22)省人防办:利用人防指挥通信系统、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战备资源,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援保障。

(23)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照应急管理厅指令紧急采购救灾物品,按照应急管理厅计划调运救灾物资;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

(24)省能源局:负责指导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的隐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和防范,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

(25)省药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6)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在收到省应急指挥部请求和兵力动用按规定批准的情况下,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民兵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必要时,申请东部战区派遣部队支援我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7)武警安徽省总队:在收到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用兵需求后,组织指挥武警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8)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应对处置,在确保执勤备战的前提下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遇险群众救助。

(29)省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0)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31)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应全天候跟踪监测客流信息,6小时内组织清理管辖范围内车站广场、旅客通道积雪,做好旅客防滑工作;组织好重点物资运输,做好应急运输准备工作,保证铁路畅通和运送旅客安全;准备组织铁路系统抢险救灾,做调整运力准备,随时准备运送滞留旅客,运输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

(32)省电力公司:负责加强对省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在具备条件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全力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生产生活用电。

(33)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和必要的融雪剂等装备物资,及时组织对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进行除雪铲冰,努力确保道路不积雪成冻;协助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及时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的车辆实施救援;及时修复因灾损毁的道路及其设施,完善通讯、监控等管理系统;配合属地政府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积极协调中国石化股份安徽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安徽销售分公司做好服务区的油料供应。

(34)安徽民航机场集团:应及时发布航班信息,负责组织机场除冰除雪工作,协助航空公司做好滞留旅客疏散和食、宿保障工作;增加机场安保巡逻,维护候机秩序;

(35)安徽银保监局:指导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保险工作,引导行业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分析,监督相关保险公司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2.4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省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气保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省应急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省气象局为成员单位)

(2)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省应急厅牵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受灾地政府为成员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等部门要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景区人员大量滞留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交通工作组: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民航机场的除雪铲冰,保障空、陆客货运输工作;统计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高速公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市、县做好县乡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做好城市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营。必要时协调沿线政府组织群众为公路滞留人员提供食物、饮水等保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安徽省总队、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安徽民航机场集团为成员单位)

(4)煤电油气保障组:负责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供需衔接和综合协调,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调度,全力做好保障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为成员单位)

(5)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为成员单位)

(6)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为成员单位)

(7)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等为成员单位)

2.5专家组

省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组,对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全省重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提出咨询意见。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确定本地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物资准备

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队伍准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县级以上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林业、能源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4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教育部门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预警级别与发布

4.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影响范围,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1.1Ⅰ级预警

已启动Ⅱ级预警并持续2天,并预计未来72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2Ⅱ级预警

全省25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或10个县积雪深度已超过3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并预计未来48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累计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持续低于-2℃。

4.1.3Ⅲ级预警

全省25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或10个县积雪深度已超过2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2℃,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2℃。

4.1.4Ⅳ级预警

全省10个以上县积雪深度已超过10厘米,最低气温低于0℃;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分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且最低气温低于0℃。

4.2预警发布

省气象局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林业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建立健全本领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相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方式,及时传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全省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3预警响应

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措施。根据灾害预警等级情况,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有力有序地开展工作。

(1)城市基础设施方面: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城乡建筑方面:针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建筑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针对公交站牌、户外广告牌等构筑物以及地下通道出入口、地铁出入口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排除隐患、设置警示牌等措施。

交通运输方面:针对天气状况进行限速、限行等措施,做好车辆分流、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等工作。

生产生活方面:督导企业对生产、仓储场所以及露天设备、运输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对煤炭、成品油、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进行适当储备并制定保供计划。

安置救助方面:做好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等救灾物资调用的准备,保障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

5灾情报告和评估

5.1灾情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应急、交通、经信、商务、卫健、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粮食、文旅、气象、通信、铁路、民航、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Ⅱ级以上响应后由省应急指挥部综合组负责)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省应急指挥部。

5.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统计受灾基本情况,报本级相关指挥机构汇总灾情,迅速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省境内2/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4万人以上;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3)紧急转移安置或急需生活救助100万人以上;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6.1.2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国家减灾委报告。

6.1.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1)省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省领导率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省长)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减灾委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以及灾区需求评估,向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持。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省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6)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7)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8)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省公安厅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军队有关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申请,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参与协调有关救灾装备调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省水利厅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省科技厅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省生态环境厅及时组织指导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省应急厅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跨市或全省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省内外救灾捐赠款物,会同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省外办协助做好救灾的涉外工作。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

(9)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省应急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市、区)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10)灾情稳定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省应急厅、受灾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省应急厅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1)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1.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省应急指挥部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省境内1/2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广泛关注。

6.2.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省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省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2.3响应行动

当发生Ⅱ级(重大)以下(含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省应急指挥部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1)省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对灾害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研判,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省应急指挥部7个工作组分别由牵头部门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查核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4)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省应急厅、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军队有关部门根据省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发放救灾物资。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省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2.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省境内1/3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000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高度关注。

6.3.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3.3响应行动

(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省政府报告。

(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地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应急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市、县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及时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省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市、县可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由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省政府请示,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驻皖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6.4.1启动条件

省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或专报等,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省境内1/5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民航机场滞留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死亡或可能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或需紧急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10万人以下;

(4)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

(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严重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

6.4.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Ⅳ级响应,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报告。

6.4.3响应行动

(1)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3)省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4)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会商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紧急调拨省级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运输人员工作。

(6)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灾情发展和核定情况,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和物资支持。

(7)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

(8)相关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省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省应急厅厅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特别是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沿淮行蓄洪区、皖北地区等贫困程度较深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省级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省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负责互联网站的监控和管理,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中宣部、中央外宣办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市、县(市、区)政府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它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安排,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给予补助,省财政厅视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并会同省应急厅主管部门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省级医药储备管理。省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

商务、粮食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省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省应急厅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应急厅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暴风雪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暴风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霍林郭勒提供扎实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暴风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暴风雪应急工作。

1.3.3科技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暴风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x市境内的暴风雪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暴风雪应急工作实行市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

2.1.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主任和市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暴风雪灾害发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暴风雪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市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市气象局、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林业局、市卫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通信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

2.2部门主要职责

2.2.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暴风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暴风雪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定和完善;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水文与受灾信息。

市农牧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保障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市卫计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时播发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暴风雪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

市通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各种暴风雪灾害信息传递、报送和救灾工作的通信线路畅通。

2.3应急指挥场所

2.3.1基本指挥场所

基本指挥场所设在市政府。在霍林郭勒市政府建立指挥系统,指挥全市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

2.3.2机动指挥场所

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移动气象台)。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的指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3.1.1气象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

3.1.2暴风雪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当地气象部门报告有关暴风雪灾害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气象局根据暴风雪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2.2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暴风雪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3.2.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2.4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暴风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2.5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各街道、各部门应加强暴风雪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暴风雪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暴风雪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暴风雪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暴风雪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3.3.2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3.4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暴风雪灾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4.2 Ⅳ级预警。市气象台站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见7.4.2“重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及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暴风雪灾害。由事发地的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随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3 Ⅲ级预警。市气象台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大(见7.4.2“特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以上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并随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3.4.4 Ⅱ级预警。市气象台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极大(见7.4.2“极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极大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预警。

3.4.5 Ⅰ级预警。市气象台预报预警全市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Ⅱ级预警标准暴风雪灾害的;或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过程,市气象局将暴风雪灾害预警情况报告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国务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决定启动Ⅰ级预警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4、应急响应

4.1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预警后,同级气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响应:

4.1.1 Ⅳ级响应

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1)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市和上级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4)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气象局报告暴风雪灾害的发生、发展乃其预报服务情况;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

4.1.2 Ⅲ级响应

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度:

(1)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上级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市气象局报告暴风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

发生或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时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6)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7)发生地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

4.1.3 Ⅱ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的Ⅱ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1)市气象局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暴风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2)市气象台应当主动加强与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暴风雪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5)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级气象部门通报。

(6)发生或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时气象部门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7)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8)发生地的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气象部门通报。

4.1.4 Ⅰ级响应

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发布Ⅰ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市气象局及其直属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1)市气象局所属气象业务单位应当加强与上级主管机构各直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做好暴风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工作;

(2)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暴风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3)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积极配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暴风雪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4)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级气象部门通报。

发生或可能发生暴风雪灾害时气象局及其所属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

(1)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各业务岗位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2)发生地的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暴风雪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气象局通报。

4.1.5各级气象台站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暴风雪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4.2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事发地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2 Ⅲ级响应

事发地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3 Ⅱ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2.4 Ⅰ级响应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4.3信息共享和处理

4.3.1暴风雪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各级气象部门归口管理,实现共享。

4.3.2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4应急通信方式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同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4.5灾害评估

4.5.1暴风雪灾害发生地的市级以上气象局负责组织暴风雪灾害评估。

4.5.2跨行政区域的暴风雪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局负责或者由其指定的单位负责。

4.5.3暴风雪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局。

4.5.4暴风雪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6新闻发布

4.6.1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暴风雪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4.6.2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

4.7应急终止

4.7.1 Ⅰ级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发布启动Ⅰ级预警的国务院应急办公室根据暴风雪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4.7.2其他级别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发布启动预警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暴风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4.7.3应急响应终止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暴风雪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1.2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暴风雪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1.3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暴风雪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暴风雪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1.4气象部门组织专家对暴风雪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5.2灾害保险

5.2.1气象部门应当为保险机构办事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障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5.2.2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障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保障

6.1.1基本指挥所通过可视化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6.1.2流动应急指挥车通过已配备的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和天气预报预警系统实现现场指挥。

6.2资金保障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保障

6.3.1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6.3.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6.4装备保障

6.4.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暴风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

6.4.2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暴风雪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

6.5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6.6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展暴风雪灾害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暴风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的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6.7.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雪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6.7.2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本预案有关量级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级别在内。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对在暴风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暴风雪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对因参与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2.2责任追究

各级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暴风雪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3预案管理

7.3.1本预案将根据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定和完善。

7.3.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7.3.3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

7.4制定与解释

7.4.1本预案由市气象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2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市气象局依据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霍林郭勒市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级。

市内气象台站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重大级别:暴雪橙色;市内气象台站发布以下预警信号的灾害性天气属于特大级别:暴雪红色。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6

为维护铁路北站广场区域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各科室、辖区内各单位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广场区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铁路北站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综管办主任任组长;综管办副主任、铁路北站站长任副组长;客专余姚段和余慈站场指挥部工程科长、综管办综合科长、管理科长及副科长、铁派铁路北站警务室负责人、辖区各单位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等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广场区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广场区域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

铁路北站: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协同综管办妥善安置并疏散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协调铁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长途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城乡公交公司、公交站场公司、慈溪城乡公交公司:做好本单位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站场值守,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站场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班线停运和客运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综管办综合科: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情况;准备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保障物资;实时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信息;加强干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政令畅通;针对列车晚点情况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

综管办管理科: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完成辖区内主干道的清扫工作,确保广场区域主要路段、路口基本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广场区域的社会治安情况;根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交通的影响,向乘客发布恶劣天气交通影响预警;指导综管队员重点加强站北路、出租车引桥、站南路等重要节点的巡逻管控,引导车辆安全、有序通过;及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旅客滞留、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振兴物业公司: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广场区域设施设备的巡查,确保地下车库正常运转;落实保安人员的备勤,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所需的各种物资和器材;服从管理科安排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道路积雪清扫工作。

四、安排滞留旅客

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往往导致列车晚点,旅客滞留,为此必须提供准确列车信息,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序疏散旅客,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一)综合科联系铁路北站及时了解列车晚点情况(车次、客流量等),随时联系出租车公司,确保运力及时疏散旅客;联系周边旅馆、酒店,向乘客提供住宿信息。

(二)如确有旅客滞留,组织力量有序引导滞留旅客到临时安置点(商贸体一楼、二楼)休息,联系民政局,提供必要的食物及被子等保温保暖用品。联系市卫生局启动临时医疗救助站,提供必要医疗手段,防控传染疾病。物业公司做好卫生管理、治安维稳工作。

五、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公益性活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铁路北站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各科室、单位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7

为加强盱眙城区扫雪除冰工作,确保降雪后城市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结合县城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盱眙县城管局扫雪除冰保障道路畅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银林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动员全局人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体现城管队伍关键时候“拉得出 打得响”的'责任担当,振奋精神、科学调度,积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清扫、铲除城区主次干道、重点交通路口、坡道的积雪和冰块,消除隐患,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三、人力、物资及装备保障

(一)人员保障:除值班值守人员外,全局全员上阵。

(二)车辆保障:铲雪车7辆、撒盐车4辆、拖盐保障车1辆。

(三)物资保障:铁锹(锨)500把、扫帚200把、工业盐50吨。

(四)宣传保障:局办公室、数字城管。

四、区域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掌握气象信息,及时预警,重大降雪启动预案。

(一)由北向南,交通路口

1.盱马线(十里营大街)(90人)

领队:潘顺利 责任部门:市容市政

——县政府红绿灯及周边

西北角(近中央公园一侧):侯士强带领三中队、错时办、停车中心及办公室共25人;东北角(近山水商务大厦一侧):尤建军带领二中队共25人;西南角(近中澳生态游园、锦绣乾城一侧):王锋带领一、二中队共40人。

2.山水大道(97人)

领队:高永斌 责任部门:环卫中心

——龙虾城红绿灯(47人)

杨兆军带领汪月、张远清队:西北角(近龙虾城一侧)12人;东北角(近水韵长淮一侧)13人;西南角(近中澳生态城一侧)12人;东南角(近中央公园一侧)10人。

——都梁大道(凤悦天晴)红绿灯(31人)

袁忠禄带领秦文队:西北角(近海通建材城一侧)11人;东北角(近中澳生态城一侧)8人;西南角(近海通时代广场B区一侧)6人;东南角(近凤悦天晴一侧)6人。

——淮河明珠路(於氏龙虾)红绿灯(19人)

万立志带领张晓莉队:西北角(近新建家具城一侧)5人;东北角(近红胖胖龙虾一侧)4人;西南角(近於氏龙虾一侧)5人;东南角(近帝景国际一侧)5人。

3.甘泉西路(107人)

领队:张海明 责任部门:路灯场馆、渣土办、环卫中心

——新马中学红绿灯(路灯场馆29人+渣土办12人)

西北角(近农商行一侧)、东北角(近新马中学一侧):董启伦带领渣土办12人;西南角(近奥体一侧):薛勇带领葛超等共14人;东南角(近山水广场一侧):郭月明带领毕书超等共15人。

——中央商场红绿灯及泵站路坡道(环卫中心66人)

魏东带领周维芳、丁艳队:西北角(近国税一侧)21人;东北角(近四季华庭一侧)15人;西南角(近中央商场一侧)20人;东南角(近金源花苑一侧)10人。

4.金鹏大道、五墩西路(111人)

领队:何海 责任部门:环卫中心、执法大队

——三分校红绿灯(环卫中心24人)

戴莹莹带领杨琴队:西北角(近八岔小区一侧)8人;东北角(近春梅卤菜店一侧)5人;西南角(近九龙广场一侧)5人;东南角(近金海柏樾一侧)6人。

——五墩红绿灯(执法大队45人)

西北角(近电信大厅一侧):李文、蔡进带领张贵龙等共12人;东北角(近万润发一侧):仲军、蒋宇带领吴宗良等共12人;西南角(近海澜之家一侧):汤习文、卢星宇带领黄业坤等共12人;东南角(近五墩广场一侧):张宏、张天宁带领史慧等共12人。

——中医院路口(环卫中心42人)

王正贵带领莫从梅、蒋春华队:西北角(近中医院停车场一侧)12人;东北角(近中医院一侧)10人;西南角(近宝诺丽婴一侧)10人;东南角(近中行一侧)10人。

5.淮河东路、淮河北路(153人)

领队:张滢滢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执法监督科、数字城管、环卫中心、山城市场

——都梁公园红绿灯及迎宾路坡道(环卫中心50人)

周勤带领赵明月、叶丽队:西北角(近怡和家园一侧)10人,东北角(近鼎鼎烟酒店一侧10人;西南角(近农行一侧)15人;东南角(近执法岗亭一侧)15人。

——新华书店红绿灯(机关各科室24+数字城管8)

杨正军、李琼带领32人。

——斩龙涧坡道(山城市场12人)

吴双会带领李新天等共59人。

6.城区各公园场馆及出入口周边道路(65人)

——中央公园及其周边:王根群带领袁翠珍、汪新武等共9人。

——山水广场及其周边:刘静带领吴娟、刘树秀等共8人。

——南苑广场、明珠广场、世纪游园及其周边:徐生勇带领侯卫芳、钱厚芹等共7人。

——洒金桥及其周边:洪萍带领高翠香、王华等共10人。

——奥体中心及其周边:邹怡带领余银花、万岁娥等共9人。

——城市桃源及其周边:李静带领陈红梅、葛桂琴等共8人。

——象山公园及其周边:王保娟带领侯娟、李保安等共4人。

——迎宾公园及其周边:王万兵。

——中澳生态园及其周边:毕娟带领曹方方共2人。

——淮河馆及其周边:王艳带领李艳玲等共4人。

——地质馆及其周边:赵雪梅带领倪红艳、杨静等共3人。

——历史馆及其周边:暂不安排。

7.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及周边(环卫中心59人)

——城区58座公厕及其周边:周宏带领张加琴、张红、茆志鲜、孙创业等共45人。

——城区6座垃圾中转站及其周边:谈志进带领中转站操作工共14人。

——圣元环保及其进场道路:林建武带领圣元工作人员共20人。

(二)由主到次,车辆路线(34人)

1.铲雪车7辆

2.撒盐车4辆、拖盐保障车1辆

五、响应时间

六、工作要求

(一)所有人员雨雪冰冻期间不得请假,24小时手机畅通,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配,迅速行动。

(二)在清扫冰雪时,应按照先背阴后朝阳、先重点路口后一般道路的顺序,完成清扫。

(三)提前做好相关车辆的防滑工作,所有垃圾运输车辆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垃圾转运工作。

(四)工业用盐对道路、土壤以及绿化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使用应必要且适量。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8

一、小学暴雪天气应急预案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

2、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各班主任要利用办公室电话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学校实行教师值日执勤,校长带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加强后勤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除雪所要使用的扫帚、推雪板、铁锹等工具,准备好地毯、纸版等防滑用品。

6、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我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二、如若有红色暴雪预警,需采取听课措施

红色预警信号的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1、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做好牧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9

为减少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道路畅通,完善我区交通系统应急预案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古城区交通运输系统自然灾害应急保障组织预案》制定本预案。

、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机构:成立古城区交通系统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内公路交通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兆强(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职责:

1、保障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2、保障应急用车和救灾车辆的统一调配。

3、保证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及人民群众的及时疏散。

二、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10℃以下。

2、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2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3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8℃以下、零下10℃以上。

3、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区大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2厘米以下。

4、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属地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认真抓好基层站所、企业、客运场所等基层单位和组织的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四、工作重点

1、道路运输行业和公交行业运输安全,尤其是公交、危险品运输、长途客运、集装箱运输、车辆维修等。

2、水运企业、渡口渡船、港口码头运输安全,组织出航船只回渡口,保证安全。

3、水运设施和公路设施的.安全完好。

4、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

5、恶劣自然条件下,被堵塞公路或被毁(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的抢通、抢修等,确保公路的畅通。

6、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疏送及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

启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发布后,按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

解除: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经市、区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解除。

1、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3、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

、应急准备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及各有关单位在2小时内做好以下准备:

1.安全办负责与市交通运输局、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联系和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应急救援的有关事宜。

2.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组织人员做好道路的抢修准备工作,集中道路抢修队伍,调用道路抢修的物料和设备,采取在冰雪道路上撒盐撒沙等措施除雪除冰,在桥梁和其它重点路段加铺麻袋、草袋、秸秆等措施对公路通行进行及时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应当向区人民政府或市局请求支援。

3.地方海事处、古城区交通运政管理所负责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组建运输队伍,落实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和相关救灾工具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4.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处置指挥协调工作所需车辆、人员和设备的后勤保障,确保与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的信息畅通,所报信息涉及县相关部门的,要征求意见,报局领导审查后上报。

5.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加强信息调度,掌握紧急情况,做好人员和物资的运输指挥和疏散工作,维持交通秩序,对公路、水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置。

6.需要其他单位支援的,向区人民政府申请。

、应急行动

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反应的主要行动是:

1.在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安排下,迅速进入岗位,随时待命。特别是道路抢修队伍、道路运输队伍,要由单位的主要领导带队,做到人员齐整、装备精良。

2.按照市、区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并提前制定出科学的绕行方案。其次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调运,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派出道路运输抢险救灾车队。救灾车队按指定路线进入重灾区或指定位置,迅速展开救援,抢救运送受灾群众和国家重要财产,调运受灾群众急需的生活必需品。

3.根据灾情变化和救灾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应急工作要求

(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地方公路管理段、路政大队要进一步加强公路的安全巡查及养护管理,及时对路面坑凼、公路塌方、泥石流、路基缺口等病害进行抢修,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要加强安全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二)各部门及时补充储备抢险物资、抢险机具,做好准备工作。

(三)严肃纪律,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严格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发生灾情、险情,及时按程序上报。

(四)服从统一调度,一旦出现严重灾情,各部门人员应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五)加强抢险救援现场管理,确保人员安全,科学分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责任追究

本预案启动后,凡与执行应急任务有关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本预案由古城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10

一、目的:

为确保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有效预防、减少暴雪灾害,提高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减轻灾害对园区的影响、损害。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暴雪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

1、物业经理履行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工作职责。

2、工程部、秩序维护部和客服部为主责部门,各自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3、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履行后勤保障工作职责。

四、应急预案内容: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天气预警后,各部门做好预防检查工作,成立暴雪天气应急小组。运行部门当值员工,在暴雪期间,每天须按时到岗,参加集中清除积雪工作,以确保园区管辖范围内道路畅通,无积雪,无人员伤害事故发生。

(一)工程部

1、派人检查天台、户外、各种设备设施确保一切正常。

2、检查所有下水通道,并清除可能引起堵塞的垃圾、杂物等。

3、检查并牢固所有易脱和易被积雪压坏物件,尤其是楼宇顶层、外墙面、汽车坡道等易堆积积雪和发生滑倒造成伤害的地方,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需暂拆除。

4、协助保洁清理外围的地面

5、冰冻暴雪天气过后抢修受损设备设施。

(二)客服部

1、发函告知各客户单位做好暴雪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2、组织部门员工参与清除积雪工作。

3、加强对外围车道、汽车坡道等管辖区域的巡查,随时报告相关事宜。

4、监督保洁公司准备好所有铲雪、防滑等应急器材,确保所有应急物资能随时应用。

5、准备应急药箱。

(三)秩序维护部

1、安排外围秩序维护员有序疏导车辆行驶。

2、协助保洁清理外围地面。

3、地下停车场巡逻人员及时关注下行车辆,如发现积雪、积水现象,及时通知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四)保洁公司

1、向客服部提交冰冻暴雪天气期间应急人员名单。

2、当值人员及时清理积雪。

3、保洁公司应确保出现冰冻暴雪天气时,有足够的清雪工具。

4、扫雪铲冰工作安排

(五)准备工作

A将融雪剂、扫把、铲雪板集中存放于库房中备用。

B降雪来临前在园区各楼首层大堂门前及门内铺设防滑地垫,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六)工作安排

A、降雪来临前在各楼门前大理石及门内铺设防滑地垫,大堂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随时清洁大堂地面,确保无水迹。随时观察雪情,根据雪情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洁,确保地面无结冰,大理石地面无积雪。

B、出现路面积雪情况,安排保洁人员对每个道路出入口、地下车库道路边清扫出2米宽通道,并保持清洁。在主要人行干道(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道撒融雪剂,

C、出现积雪超过0、5厘米情况,秩序维护部负责对楼体天台出入口进行封闭。在园区客流早晚高峰时段,对园区各进出口实施引导管理疏导大厦出入车辆,确保园区出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有序。

D、雪停后,根据积雪情况组织各部门人员按照园区责任区域及范围开展扫雪铲冰活动,及时发放所需工具及保洁用品并负责现场指挥与检查,确保30分钟内主要干道无积雪、无结冰,确保园区主要通道及责任区域清洁干净。

E、清除的冰雪,应整齐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保证园区范围内车辆及人员安全通行。各楼门前不得有堆放的积雪,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在树坑或绿地内堆放。

F、清扫工作完毕,组长负责回收、清点清扫工具、用品,保洁主管负责适时回收各区域防滑地毯及防滑标识放回指定地点,摆放整齐,防滑垫收存。秩序维护部适时解除封闭管理,恢复正常状态。

(七)扫雪工作组,共分为3小组,统一由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指挥工作

A、组长:秩序经理组员:全体秩序部人员

B、组长:工程经理组员:全体工程部人员

C、组长:客服经理组员:全体客服部及保洁员

(八)夜间园区积雪处理办法

管理处通知值夜的保安员、工程人员,大堂出入口放置防滑地垫及;小心地滑;警示标识。主动巡查车库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发现积雪与冰面要及时散融雪剂和清理工作。

(九)领取工具

所有扫雪工具存放地点:2号楼地下库房,夜班领取工具要和保安班长联系,用完工具保安班长统一安排收回到地下库房。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11

为及时妥善地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恶劣天气下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切实把因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恶劣天气对公路水路运输安全构成的严重影响,全力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的损失,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交通局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职责是:

一是根据上级指示启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二是我局对雨雪冰冻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程度向上级报告经同意后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对雨雪冰冻灾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并组织实施;

四是研究应急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的对策和处置方案;

五是与安监、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协调有关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

1、办公室:由任主任,任副主任成员。职责是:做好上传下达、信息联络、请示报告工作,协调对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加强各方联系和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应急处置情况,及时通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一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开展工作。

3、应急处置二组:由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工作。

4、应急处置三组:由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按照《县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预案》开展工作。

5、宣传组:由沈宏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职责是: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单位对外预案信息,提示注意事项。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恶劣天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在发生恶劣天气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点,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增强优患意识,常抓不懈,确保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能够有效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

1:应急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立应急小组:

组长:张xx

副组长:闫xx

成 员:王x 白xx 刘xx 张x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部署本部门的抢险救援工

作;接到临灾警报后,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准确、及时、详细掌握灾情的情况以及发生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总结抢险救援情况。

2: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一)联系协调

及时接受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下达局工作领导小

组各项指令,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工作进行联系协调。

(二)应急执法

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违规违法运输行为。

(三)车辆保障

要备齐充足车辆,并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需要转移

群众时,应按照上级要求立即调动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组织群众转移。

三、应急措施

1、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状况达不到车辆通

行要求,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采取停运或调整班次等措施。同时应急小组要深入运输一线,对违反规定继续营运的车辆严厉查处,从重处罚。根据当时实际

情况、路况情况,组织滞留客车、旅客或货车疏散。另外,要认真做好旅客服务工作,利用广播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因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部分道路损坏,车辆无

法通行,要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部,以最快速度恢复通车。

四、工作要求

1: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2:在接到信息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充分做好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应急小组、抢险人员、物资、车辆以及相应器械的及时到位。

五、附则

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必须按预案规定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快将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12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对待暴风雪天气,克服恐惧心理,避免出现大面积恐慌,影响救助工作。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明确各项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应急技能。

3、严格要求保洁公司,配备暴风雪天气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风雪来临之时出现工具不全的现象。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保证全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危害,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正常,按照《常州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和《交通运输局应急预案体系》编制本预案。

1.2冰冻雨雪灾害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对《市政府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的响应。在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1.4应急处置原则

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统筹安排,规范有序,科学应对的原则进行处置。坚持提早预防,充足准备,把维护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需基本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作为核心任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重中之重。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防范重于救灾,立足于桥梁、陡坡等道路交通重要部位不积、不冻、不滑、不堵;公路运行要先疏通,后畅通,先干线,后支线;旅客运输要先安全,后通行,先短途,后长途;城市公交要坚持先干线后支线,干线中优先保障BRT等运输量大,枢纽功能强的线路;对边远农村公交线路,积极主动请求属地政府支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交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公路、运管、地方海事、航道、港口、公交、常运、机场、产业集团等单位行政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公路畅通保障组,水上畅通保障组,城市公交保障组,公路客运保障组,民航运输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2.2工作职责

总指挥职责: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灾情预警、预案启动”等重大信息的发布;统筹调度全系统应急资源;负责或指示局应急办,完成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外资源协调和应急联动处置等任务。在出现重大情况或需要发动其他社会力量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

综合协调组职责:综合协调组设在局应急办公室,由安监处、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组成。按照指挥部要求,以信息中心为主,完成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灾情跟踪以及授权调度等任务;以安监处为主,完成综合协调、灾情调查,原因分析和总结评估等任务;负责全系统范围内冰冻雨雪应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有冰冻雪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检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以办公室为主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的任务。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公路管理处和产业集团等组成,按照市局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西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公路客运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运输管理处、常州市客运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常运集团等组成。负责公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

城市公交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公交集团公司组成,负责公交运力调控、公交保障、应急支援、重点站场及售票点疏运等工作。

民航运输保障组职责:主要由民航常州机场组成,当机场飞行区遇有冰雪天气,给航空器安全起降造成影响时,负责消除冰雪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最短的时间内清除积雪积冰,恢复机场正常运行。

水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局港口处、市地方海事局和航道管理处组成,负责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职责:主要由局办公室和宣教处组成,做好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宣传动员、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指导并统一局属行业部门的宣传报道。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局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及时获取市政府或气象部门发布的有关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由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向局系统各单位发布。

3.2预防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⑴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⑵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技能培训;

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⑷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⑸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⑹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⑺加强应急值守;

⑻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4预警

根据冰冻雨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冰冻雨雪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Ⅳ级)。

具体标准依据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授权局信息中心发布预警信息。

5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办或应急指挥部,同时向局信息中心反馈情况。

5.1公路畅通保障组

5.1.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气象监测和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

5.1.2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组织雨雪期间的道路巡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行动,适时启动《常州市公路保畅通应急预案》,不等不靠,先行处置,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

5.1.3依照管理职责,采取“定人、定责、定路段”的“三定”措施,有效处置冰冻雨雪;养护应急处置中心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针对灾害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解决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1.4路政、养护部门做好公路、桥梁、施工路段作业现场的巡查。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1.5冰冻雨雪灾害造成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简单医疗救护措施,并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各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增加工作人员,加快通行速度;

5.1.6相关部门落实通信、应急值班与信息报告、生活后勤等保障措施。启用应急经费和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1.7西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路政大队和交警大队,在接受省公路路网调度指挥中心的指令同时,启动本单位预案,除冰扫雪,尽快满足通行条件,确保全省全市高速公路路网及时恢复运行,不拖后腿。

5.2城市公交保障组

5.2.1公共交通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抗大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大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的公交运营工作,提高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冰雪天气对公交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公交运营正常秩序。

5.2.2安全保卫部及时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冰雪天气的次日,凌晨4点前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及时排查隐患,并将相关信息与领导小组汇报。各汽车运营公司安全经理、安全科长对公司所辖路线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安全保卫部。各汽车公司车队队长、安全员对车队所辖线路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分公司。

5.2.3当冰雪天气状况发生后,组织人员到达站场,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在BRT站台内设立专人防护引导,做好清扫工作,防止乘客摔伤,并做好对滞留乘客的宣传安抚工作,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群体性的事件,确保运输安全稳定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5.2.4机务保障部门要指导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做好车辆安防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组织维修人员对所属车辆安装防滑设备、设施。各公交线路保留适量应急车辆储备。完善车辆应急抢修机制,各汽车公司保修厂成立应急抢修小组;贮备相应车辆抢修物资,确保所有抢修人员、物资、设备能迅速集结调用。

5.2.5各汽车公司机务经理、机务科长、厂长在冰雪天气发生后的当日晚上,组织维修作业人员做好所有车辆的机务保障工作,必须确保车辆的出行安全。

5.2.6当发生冰雪天气状况影响运营时,营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本着“保安全保畅通”的原则确定应急调整方案和车流疏解方案,及时收集现场信息,根据天气情况、道路情况实时调整行车计划并及时告知公众,向公众告知雪灾情况可能会发生由于人员拥挤不能运营准点,影响交通安全的线路会停开,并将停开线路公布,及时通知服务中心向公众解释,并请求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帮助,清扫积雪,保证道路畅通,及时恢复停开线路,力争尽快恢复正常行车秩序。

5.2.7物资供应公司合理储备抗雪、防冻物资(防滑绳、防滑链、工业盐、铁锹、雨靴、雨衣、铲雪板、草包等),并在大雪、冰冻天气来临前及时发放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及时补充相关物资。

5.2.8科技信息部要及时将安保部提供的安全提示信息发送至运营车辆告知每一位运营驾驶员,每间隔一小时发送一次,做到及时提醒。通过科技信息平台对路况及驾驶员动态进行监控。

5.2.9鹏程公司落实保洁人员做好场站扫雪工作,对场站地面积雪进行快速清理,确保在头班车运营发车前将场站内积雪全部清扫完毕,如遇严重雨雪灾害,组织相关作业人员支援,若仍无法及时解决,将情况上报至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5.3公路客运保障组

5.3.1市运输管理处要适时启动《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跨省市长途客运情况,协助相关客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检查督促并配合运输企业做好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全市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5.3.2常运集团要适时启动《恶劣气候条件下紧急处置预案》:

指定专人了解本地区及有关外省市气象预报,掌握不利于行车安全的气候变化和路况变化,及时上传下达。

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待命。启动预案由总经理发布行政命令,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停班、发班等有关事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行动。

遇有大雪封路,公司暂停所有长途班次,视情况限制开通短途班次。如有长途班次在途中路遇大雪封路,要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就近进入停车场休息,如道路长时间不能开通,要妥善安置好乘客。

各行车单位必须常备充足有效的防滑链、三角木等防滑应急设备,在能够预见到气候变化的情况下,长途班车必须配有防滑设备才能允许发车。

在春运高峰期间,汽车站应请求武警、交警支援,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

5.3.3常州客运中心集城际铁路常州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一号线、公交枢纽站(含BRT支线)、地下停车场、地下出租车停靠站于一体,客流量巨大。

由常州市客运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应急协调组织机构,在各自区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的突发事件时,可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先行处置,并向应急协调组织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相互支援;

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做好旅客分流疏导工作,为滞留旅客提必要的帮助,妥善安置好旅客。

5.4民航运输保障组

当机场总值班获悉当晚有降雪,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时,应适时启动《常州机场除冰雪预案》,通知各保障部门留足人员、车辆、准备除冰雪设备,一旦发生飞行区道面积雪,保证能及时开展清除飞行区积冰雪工作。

5.4.1当机场航务部气象台值班预报员获悉或预报当日或次日本场出现降雪,气温在零度以下并有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冰短时内无法清除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天气时,应及时通知航务部管制室,由管制室值班员及时报告机场总值班和机场保障部,经总值班同意,用对讲机通知机场各部门做好除冰雪的准备。同时,机场总值班应将情况及时报告机场飞行区除冰雪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5.4.2当机场保障部获悉当晚有降雪可能在飞行区形成积雪时,留足值班人员,天气一旦下雪或结冰,保障部及时派出人员上跑道检查和测试,并将积雪的厚薄、种类及结冰情况随时通告航务部管制室。(如夜间降雪,飞行区管理室道面巡视员5:30巡视跑道,一旦发现跑道存在积冰、雪情况立刻上报调度、总值班)

5.4.3机场总值班根据机场保障部提供的现场检查和测试报告,并与航务部、机场保障部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关闭机场或其他重要设施。当飞行区道面出现积雪或结冰直接影响飞机的安全起降安全且短时内无法清除时,应及时关闭跑道,报机场总经理并经总经理同意,指挥航务部管制室发出机场关闭的航行通告,并启动场道除雪预案,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开展除冰雪工作。(总值班负责发布除冰雪命令)

5.4.4在机场值班的各保障部门领导,应听从机场总值班的安排,积极组织现有人员开展除冰雪工作,另外,通知本部门的其他领导和员工做好准备工作,一旦需要将无条件赶到机场,积极参加清除冰雪活动。行政人事部(车管)负责安排车辆从常州市区内将员工接到机场。道面除雪作业期间,场道车辆做好吹雪车的引导,消防车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油料公司加油车到指定地点待命,做好吹雪车供油保障。

5.4.5当积冰雪较厚,机场总值班一方面利用机场现有设施设备组织开展除冰雪;另一方面应及时主动与部队和市政府联系,请求支援。

5.4.6飞行区道面清除积雪后,由机场航务部派出管制员和保障部跑道巡查员共同检查跑道,当达到恢复航班运行条件时,由航务部调度室按航行通告发布程序对外发布机场开放的航行通告。

5.5水上畅通保障组

港口、海事、航道等部门职责范围内,要加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减轻冰冻雨雪灾害对本市辖区港口码头、内河通航水域等造成的危害,保障水上运输以及码头的装运作业秩序正常。

5.5.1检查辖区内船舶、水上设施的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5.5.2加强对冰冻雨雪灾害期间的内河航运秩序管理,及时掌握各辖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动态,全面了解灾情,督促相关单位迅速采取防灾、抗灾和救灾措施;

5.5.3及时协调、处理冰冻雨雪灾害期间内河水域突发性公共事件;

5.5.4当陆路因冰冻雨雪严重灾害而交通中断时,有能力组织水上运输社会运力,确保生活必需品能通过水上运输进入我市。

5.5.5加强对港口码头的作业安全监管,协调港口和码头等相关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消除危化品存储和管道运输设备等,在低温环境下的安全隐患,确保港口运营正常。

6后期处置

6.1响应结束

当冰冻雨雪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结束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响应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在常州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根据市应急办解除应急状态的通知,转入常态管理。

按照国家统计部门的要求,核实和统计局所辖范围的受灾情况,及时上报。

6.2灾后生产恢复与后期次生灾害预防

灾情得到控制后,各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抢修严重受损的基础设施。

对应急中征用的物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

6.3灾害影响评估与应对工作总结

每次警报解除后,局属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本次灾害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事故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每年各单位应针对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从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以进一步做好冰冻雨雪灾害预防工作。

7附则

7.1奖惩

7.1.1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的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预案管理

预案每两年修订一次。由局应急办负责编制和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14

一、突发事件类型及规模预测

二、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三、预案启动方式

四、应急设备、设施的要求

1、扫帚、铁锨。

2、手推车。

3、黄沙。

4、大功率吹风机。

五、应急处置程序

1、冬季安排行政部文员每日收集灾害天气预报。获知暴雪灾害警告后立刻逐级上报至总经理。

2、总经理接到暴雪灾害警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由各部门领班以上人员参加。安排各部门的防灾工作。

1)、公司领班以上人员、暴雪发生时段当值员工及保洁员工提前赶到公司,做好应急准备。

2)、工程部提前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措施,重点是消防水管、上下水管、水箱等。

3)、客服部提前通知场内各类租户、商户做好自用区域内的防冻措施。

4)、行政部落实除雪物资(黄沙、大扫帚、铁锨等)的购置、贮备工作。

5)、物业部、保安部组织除雪队伍(不少于2只),确保满足能在开业前清除外场积雪。

3、暴雪开始后立刻组织除雪队轮流扫雪。除雪重点是外广场人行、车行通道。

4、商场开业前由保洁人员负责在门内铺设防滑地垫。在外广场人行、车行通道进行防滑处理。

5、除雪期间行政部负责提供热饮热食,督促除雪人员做好保暖措施。避免发生冻伤。

6、灾情解除后,各工作小组转入善后处理工作,物业部负责恢复现场原状。客服部人员组织商户恢复正常营业。技工应急分队检查调试设备设施是否正常。

7、灾情解除后,总经理召开救灾工作评估会议,就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拟补措施。并统计受灾损失情况、拍摄现场照片、积极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六、紧急事故后的评估程序

七、培训及演练要求

1、每年10月前组织预案培训、并根据预案组织全体人员的现场演练或培训。

暴雪天气应急预案15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雨雪天气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暴风雪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暴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中层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责任部门:校长室、德育处、总务处]。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部门:总务处]。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同时,要对水电气等设施加强防护,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来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冻裂措施,防止因冰冻、渗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

4、加强应急人员力量和除冰扫雪工具等物资准备,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灾情,根据上级的信息预报和预告,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布署。[责任部门:校长室、总务处]。

5、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应立即反应,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1小时内)。(上报流程:1、值班人员上报带班领导;2、带班领导向校长汇报;3、校长向教育局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工作小组]。

6、严格执行上级应对雨雪天气相关决定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