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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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出租合同汇编8篇

土地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厂房、宿舍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名下位于 厂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框架厂房, 宿舍, 平方米办公室(以下统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租赁物的各项情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租赁物。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厂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办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厂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办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标准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计付,直至本协议履行完毕。

2、租金按月结算,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后乙方需在每月 号之前将下月的租金转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四、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甲方保证乙方用电 (即 安),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2、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月结算。每月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当月水电使用度数后,按当地水电常规费用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用。乙方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的,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用水用电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用累计超过30日或累计超过共 元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3、电梯使用维护和年检的费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4、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租赁物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和相关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续租和转租

1、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应将厂房、宿舍交还给甲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60天前与甲方协商,并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转租租赁物。

六、租赁物的改造与维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建、装修、加装或改装有关配套或附属设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复原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电梯、水管、门窗的日常维护维修。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租赁物及相关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乙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时,应保证租赁物内水管、门窗、消防器材、宿舍电器、厂房电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赁期间自行安装水电设施、装修等,租赁期满后,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该租赁物时已确认租赁物的装修标准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设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赁期满后乙方退租离场前需按甲方原装修标准修复相关设施,正常使用导致的损耗除外但应确保相关设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规定

1、乙方自行负责对所聘工人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的购买。若出现劳资纠纷、事故、拖欠工人工资或保险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装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设施。若租赁物内发生用电或火灾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负责安当地环保等相关部门标准对租凭物周边进行绿化等相关建设或由甲方代理建设,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有违法经营并被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无条件收回租赁物。

5、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无违法相关规定,合同期满乙方办理退租手续并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后,凭保证金收据由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6、乙方须委托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厂区及宿舍进行统一的管理,乙方应于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 另议 元

7、甲方提供的厂区及宿舍属有偿使用,道路属公用。乙方如占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租户的情况下与甲方协议有偿使用,价钱另议。

8协议双方按本协议项下通信地址发出的双挂号或特快专递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甲方知会仍不纠正或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收回租赁物,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相关税费和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额和应付相关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或先行停电停水,逾期一个月或累计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或出现协议约定解除租赁关系情形,乙方应在出现上述情况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退租手续并退场。若乙方逾期不办理退租手续并退场,则视为乙方放弃其租赁物内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在租赁物内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装修、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等一切物件。

4租赁期间乙方如无任何违法或违约行为,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因特殊情况如政府要拆迁、征用或租赁物改造需拆迁的除外,甲方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租赁期间满乙方没有违约的继续租赁,甲方在同等条件内优先考虑乙方继续租赁。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未变更。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代表:

年 月 日签订

土地出租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 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 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 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 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 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 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 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3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

为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国有土地 租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木垒县已开垦国有荒地开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现就三方的权益、义务、违约责任 订立本租赁合同。

一、乙方依法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后转租给丙方,丙方按规定向甲方和乙方缴纳国有土地租赁金,租赁金标准元/亩, 租赁金50%直接支付给甲方,50%直接支付给乙方,租赁金应在每年4月30日之前交清,若逾期,每逾期一天加收3‰的滞纳金。

二、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面积: 亩,具体四至界线、准确面积以木垒县国土资源局确定为准。

四、丙方租赁甲方的国有土地时限:(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共 年,开发经营到期后,优先丙方续期承包。

五、田间道路工程建设,丙方必须在三年内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要求,对田间道路、渠进行建设,并按要求在所开发土地上栽种防护林。

六、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管理的法人代表依法向丙方提供开发经营国有土地。

2、甲方要按照本合同的要求,经常检查督促丙方做好田间工程的建设,按规定的期限及时组织田间工程验收。

3、土地使用期届满甲方无偿收回丙方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亦可按规定续期,重新签订使用权合同。

(二)乙方、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登记手续,办理各种开发许可证。

2、田间工程完成后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签订承包合同。

3、依法、合理、有效、综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不得荒芜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利用性质,若需改变,应依法按程序向甲方申请,报批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4、在租赁经营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

5、在开展经营期间和范围内利用他项权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权益。

6、经营期届满向甲方无偿交回土地及其附着物和相应的证书,需继续使用应在届满前一年,书面向甲方申请,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丙方并签订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使用权。

7、若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不能履行合同,可书面向甲方申请适度减、缓、免,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8、乙方保证所转租给丙方的国有土地无权属争议、纠纷,若有争议和纠纷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甲、乙、丙三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变更合同或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纳国有土地租赁金,逾期一天按当年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缴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终止使用权。

3、若国家有关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出台与本合同相抵触,三方应根据新的政策、法律、法规重新签订合同,同时原合同废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充分协商补签,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行为一方承担。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届满自行失效。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丙 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土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县医药**总公司

乙方(承租方):**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 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商务部提出在全国农村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构建顺畅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把现代商品流通理念引入农村,切实解决农民消费“不安全 ”、“不方便”、“不实惠”的问题。这项工程,已成为国家“十一五”发展的专项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乙方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计划在**镇开办一座乡级直营超市,服务于当地群众,需要租赁甲方所属**医药**分公司院内空闲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租用于开办乡级直营超市的场地面积大约664平方米。同时

提供院内库房两栋*间,不作为租赁标的物,无偿由乙方使用**年。

2、进院大门及通道、水井、厕所双方共用,维修费和卫生费,双方共同承担。

二、期限及日期:

1、租赁期限叁拾年:**************

2、其中有一栋库房*间,因现在占用,于XXXX年十月底交付乙方使用,每延期一月,租赁期无偿顺延一个月,依次类推。

3、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继续经营,应提前3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准于续租,费用可调整。

三、用途:

乙方自行投资,在该地方建设一座直营超市,且具有经营权和房产处置权。

四、租赁费及付费方式:

1、前**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佰元,后*年每年租赁费为*万*仟元。

2、前**年的租赁费**万元整,分两次付清:合同签订后付*万元,施工放线时付清余款。

3、合同满**年后,乙方再次付给甲方后*年的租赁费***万元整。

五、几项具体事宜:

1、甲方给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的方便,乙方按实际抄表数付费,价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2、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不能继续经营所建超市,根据年折旧率5 %计算**年后的残值协商处理给甲方。

3、甲方所提供的*间库房,同时无条件归还甲方。**年内,库房如需维修,由乙方承担,不能维修和继续使用时,可提前归还甲方。

4、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方便,协调外围关系,确保乙方正常建筑施工和经营。因建筑施工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村组收费,由甲方承担。相关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所在地的乡规民约,积极维护安全、稳定。

六、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不因双方负责人的变更、不因企业改制而变更或终止及解除。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乙方法律顾问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 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 )稻谷, 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 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 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 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 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 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 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 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 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 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 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 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滞纳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 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 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 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 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 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 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 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 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 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 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 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 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

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 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 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 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会:(章)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6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 元/亩,xx年 月 日支付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 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 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干净。

第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组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面积共计xx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对这片土地需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包经营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费为 整,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费《xxx》,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期费用,以此类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经营权。

2、甲方保证该宗土地和本村组的村民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保证乙方承租期间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使用该宗土地。保证并维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现有组内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边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负责协调修建道路至该宗土地边界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将水源、电源接通至土地边界。

6、该土地西柏坡坟地本组人员可进行土葬,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一片区域进行墓葬,但应根据面积大小向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在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个月内移出,若规定时间未移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了产权的,归乙方所有;若无产权的甲方要使用的,通过协商甲方可适当补给乙方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4、乙方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证意见:鉴证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 篇8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 。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