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房产(屋), 200 m2(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作 公司注册及办公 (用途)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至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8 日前支付给乙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四、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保管,在租赁期满或合法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本金退回乙方或抵偿租金。
五、甲方出租的房屋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正常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六、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除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之外,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月租金的 2 倍至 3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属乙
方违约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按拖欠金额相应租金天数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八、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并可终止合同或变更相应条款。
九、租赁房屋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租赁期内,房屋的转租、拆改建、合同的变更或提前解除以及期满后的续约等有关事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如需转让已出租的房屋的,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知会乙方。抵押该房屋的,须提前 90 日书面通知乙方,不通知的视为违约。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签字或盖章) 承租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月 日
篇二:工商注册标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他物的范围是:租赁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规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篇三:注册公司--工商许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XXX__ 身份证号码:_XXXXXXXXXXXXXXXXX__ 承租方(乙方): 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XXXX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楼XX单元XXX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XXXX元,按月交。每月月初XX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1000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
乙方: XXXXXX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字:
XXX年
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