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安全生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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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年活动中,集安市运管所紧紧围绕以“增强素质,提升能力,转变作风,塑造形象”这一主题,努力打造学习型、廉政型、服务型、责任型“四型”运管队伍。

运管安全生产承诺书

一是打造学习型运管。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考核制度,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严格制定学习纪律,定期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运管队伍政治理论素养和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二是打造廉政型运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廉洁从政的文件精神,坚决执行考评工作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学《廉政准则》,谈心得体会”及“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名”等活动,以学习教育促自省、以勤政教育促为民、以廉政教育促慎独,不断提升运管队伍公信力。积极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促进运管工作人员在管理、执法、行政许可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做到办事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打造服务型运管。推行“阳光运管”,凡是可以公开的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为提高服务质量,建树良好运管形象,规定运管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实行“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要求。还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在运政大厅设置便民座椅、饮水桶、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满意率。

四是打造责任型运管。细化各科室工作职责,将规章条列细化为各科室切实可行的工作任务,同时,对各科室任务进行考核量化,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单位组织的一切大小活动,实行“一事一责”制度,明确事项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打造群众放心运管。

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承诺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照国家的有关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成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明确责任、讲求实效的工作格局。强化处室安全责任和运输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和“分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严格道路运输的行政许可和牌证发放;做好机关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具体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厅、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局分管领导和各处室责任人是分管工作、分管处室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的职责,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各处室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布置、检查、总结中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和要求。

(四)结合本处室负责的业务工作和职责,组织研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组织或参与制定涉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工作措施和办法。

(五)对本处室负责办理业务工作和实施行政许可、审验和发放相关牌、证等工作中,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的工作职责。在行政职权范围内不出现违反市场准入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审验和发放相关牌、证等行为。按照本部门业务工作,指导和帮助州(市)运管机构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六)根据具体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四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指导帮助全省运管机构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及时纠正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开展安全学习和教育。处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在本处室组织开展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安全教育覆盖面达100%。认真落实职工劳动保护和消防安全规定,做好职工安全和处室消防安全工作。

(八)建立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车辆事故的发生。

(九)按规定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职责督促对负有事故责任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实施查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县运管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优化交通政务环境,实现我县道路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公开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公开申请道路运输经营的许可事项和具备的必要条件;公开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处罚标准、依据和

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工作人员相片、职务、职责、联系电话和上班去向;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和文明用语、忌语;公开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

二、规范服务,限时办结。

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年审、行政事业收费和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等业务工作全部由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负责办理,做到一站式服务;全所人员规范服务用语,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五个严禁”,同时做到挂牌上岗,运政稽查人员上路稽查时还必须统一着装;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初审和现场审查,并回复审批结果;受理举报案件24小时内进行调查;接待投诉7天内完成查处并反馈。

三、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

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负责到底,介绍、引见到位。当事人办理有关事务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正的,工作人员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和手续,不予受理事项,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原因,并登记备案。

四、规范收费、标准从低。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取交通规费和工本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对全市较大规模货物运输企业和经营县内农村客运班线的车辆,按优惠政策收取运管费。

五、实行“首违不罚”制。

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初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且情节轻微,又能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以规范营运行为为主,书面责令限期整改,不予以经济处罚;确须罚款的,一律取罚款金额的下限处罚。

六、廉洁勤政,责任追究。

严格按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江西省交通系统六项禁令,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任何馈赠和宴请,不准以权谋私,严禁索、拿、卡、要,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七、责任领导补救制。

当运政执法人员工作不到位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上门赔礼道歉,并现场予以办理。

八、责任追究制。

行为相对人投诉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报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效能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报县纪委、监察局予以党、政纪处分。

九、健全监督举报机制。

县交通局设立的投诉电话:**、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县效能办投诉电话:**。

工程运输安全文明管理承诺书

(工程名称)将根据某某市《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政发[2015]53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运输安全文明工作,并保证以下承诺:

1、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运输,保证使用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专业生产企业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自备工程运输车辆。

2、本工程项目在发包工程运输业务时,保证同时与工程运输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约定双方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措施,到公安交管和城-管等部门办理核准证、准运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等有效证件。无上述证件不予签订工程运输承运合同

3、在日常运输管理中,主动做好对工程运输承运单位安全文明管理的检查,保证工程车辆冲洗干净后出大门,保证工程车辆在工地出入时的安全看管,按规定设置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禁止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调查工作。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在文明工地评比、企业综合考评、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评估和暂停企业参加政府工程投标资格等方面的处理。

承诺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理人

施工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

二〇一〇年 月 日